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
Google+ 隱私權設定之我見
剛想通了(我以為喇)
所謂google+之"我的社交圈"、"延伸社交圈"
目前我的認知是 -> 跟完全公開沒甚麼差別
若發文者發表時沒做名單限制
只要有google帳號
把想看的人拖進自己設的圈圈就全都看到了
朋友、家族等等預設圈圈
其實只是用來分類的名稱
並未產生與實際親疏跟相對應的權限限制
說起來只是名單分類
唯一的隱私把關
是在發文時要選發給哪個人或圈圈以及限制轉發
圈圈的分別只是在發文前設定權限時提供方便而已
發文的隱私交還給使用者自己去把關
了解後也倒是就知道怎麼用了
但如果同一件事要跟不同圈圈分別討論
顯然無法一次發文就成功
目前感想 … 實際上 … 還蠻傳統的碼 @@a…
… 是這樣吧
那就 … 等更新囉
今日已晚大家好夢掰掰啦(抹桌收攤)
【2011/07/11 補充更新】
以下是跟 Lucy討論後歸納的筆記,一併將內容更新於下
G+跟FB最不一樣的是朋友關係(社交圈)的建立取決在誰
FB把這段全部交給被邀請人做決定(互為好友)
G+則讓兩方各做各的決定(互為好友,或單方將對方加入自己的圈)
"我的社交圈"跟"延伸社交圈"翻譯成FB用語我覺得是"朋友"、"朋友的朋友"
關於聯絡人群組我覺得一樣耶,只是操作介面方式不一樣,另外FB提供比較多預設權限群組(不是只取名字喔)
針對要將單一聯絡人加入多群組的設定方式,現階段甚至我還比較偏好FB的文字介面,目前的圖型顯示介面只能看到少少人就用掉大半頁面了,這點我不喜歡,但是在用 "搜尋" 聯絡人的條件下,文字或圖形介面理論上差異不大。
現階段相片分享的規則還很曖昧(是因為程式還沒串好嗎?),昨天我真的目睹了網友相簿失守,他說他把相片上傳Picasa然後在其中一張相片發表評論,結果整本相簿共49張相片都被丟到主頁上來了(那時我看著相片像土司一樣連續吐上來,就覺得應該是被系統黑了),他還跑出來砍文道歉說自己洗版哩(明明被看光光很鬱卒,好可憐)
G+的好,我想是未來的整合吧,光是不能在G+中發"信"給朋友這點不同,就覺得後面一定還有梗 XDDD,FB已經投靠M$嚕,大神 "Don't be evil" 的約定失效前,我都會站在大神這邊的!(握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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