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0月20日 星期五

我想要「全民資訊保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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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國中生看網路下載
Post by Atticus Wu

這幾天幫房東的兒子修理電腦,年紀剛好在國二左右,修理的過程中,我問他周杰倫的歌都從哪裡抓的,他二話不說「FOXY」,他說這個軟體是班上同學推薦他的,全班都在用。
喔~原來現在在國中生之間最熱的下載軟體是FOXY。繼續追問下去,那沒有FOXY以前,你們都用什麼呢?「MxIE」是我得到第二個答案。「你們不用KURO或EZPEER嗎?」我追問下去。
「那個要收錢,我們不用」所以月費還是關鍵門檻之一。「所以一但FOXY收錢你們就不用了囉?」男孩點點頭。所以FOXY應該將自己定位成流量站才是,或是資料分析網站。
「有了FOXY,你們就不買CD對吧!」這是我今天最後一個問題。「比較少啦!不過有錢的話,像周杰倫、蔡依林這種值得珍藏的唱片,我還是會買啦!」原來非法的網路下載,侵蝕的是更小眾的唱片歌手市場,真是令人唏噓啊!

  想到每個月收到的帳單,要舉凡手機、寬頻、軟體、聽歌...,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,都要繳月費,包括我在內,服務提供者都希望自己辛苦的成果能有所回饋,都努力創造自己的獲益模式,使用服務交月費是應該的,這是基本邏輯,同理可推,當一個人的通訊月費交得越多,也表示一個人使用"合法"的資訊來源數量越多。

  當一個人所交的月費多寡與合法資訊的使用權做上連結,不正是說「如果你沒錢,你沒資格得到資訊」,沒錢別聽歌、沒錢別上網、沒錢別用手機...沒錢就是沒權。

  所以說,當孩子成為一個有能力付費的合法使用者之前,最好他的爸媽有錢供得起,即使他要的只是想要在"可以諒解、符合社會型態"的範圍內上上網、講手機、聽音樂...,他會是個賊!月費吃到飽對服務提供業者來說是很大的優惠釋出,但填不了貧窮所造成的資訊落差,沒聽哪些廠商有推出"基本使用量免月費"方案,或許除了全民健保,政府也該推出個「全民資訊保」,讓被飢餓佔據的貧民肚皮與腦袋,有合理飽足的機會。

  如果能有所選擇,窮人能決定自己要不要是個賊,即使有選擇,富人也不見得會選擇付費,法律是人們應對進退的仲裁機制,對人民有所尊重信賴,維護人們基本尊嚴的法律先,仲裁"合法使用"的權責,無論是知識產權所有者或使用者,都可理直氣壯,「全民資訊保」...有機會來搞一下!